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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年01月17日 (作者:佚名编辑:甘肃恒达) 点击量:

建法2021〕388号

各市(州)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住建部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228

附件

关于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住建部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全省住建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全省住建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省住建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系统内法治相关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省全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在全省住建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省住建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组织民法典宣讲、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和短视频、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

(四)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在全省住建系统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系统内各单位要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于2022年6月前通过多种形式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在执法中普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物业、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市容环卫绿化、供水供气供暖、城市道路、城镇排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质量、安全生产、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注册人员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地方立法,加强对本地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依法行政、公平竞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省住建系统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行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扫黑除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物业服务、城市管理执法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着力提升全省住建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持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每年开展法治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三)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结合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全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行业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业务办理大厅、单位宣传场地、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积极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发掘并讲好行业法治故事,注重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二)推进企业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通过行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从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安全、行业注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三)推动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四)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提高普法质量。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结合行业特点,针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管理执法、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加大普法力度,增加普法供给,满足企业群众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二)在立法中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尤其是在制定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时,注重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

(三)在执法中普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四)开展公益普法。各级住建、城管执法和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行业协会、学会、企业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全省系统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五)推动智慧普法。注重针对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在系统内推广“甘肃丝路法雨”及“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普法平台,促进普法传播方式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七、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系统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考核,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形成普法合力。在全省住建系统普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突出宪法、民法典2部基础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3个普法条线共同发力,推进全系统形成指导思想鲜明,重点突出,住建、城管、公积金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协作互补的普法格局。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以普法责任推动普法质效提升。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保障普法需求。强化普法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强化普法力量,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作用。5年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市、县级住建、城管执法、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落实普法经费保障。各部门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